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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5439382-4/2014-03382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4年03月20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2014〕37号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0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各国营农场、农垦科学院保亭试验站,县直机关有关部门,各涉农金融机构:
2013年我县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任务指标,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工作措施,着力抓好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全年全县共为2267户农民发放农民小额贷款7274.3万元,占全年任务5100万元的142.6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拨付农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和下岗职工小额贷款贴息资金150.36万元,惠及农民3054人次,为全县促农增收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省委、省政府继续把农民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列为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扎实推进2014年促农增收工作,根据省金融办任务计划分解,县政府决定2014年全县农民小额贷款任务(10万元以下)为5300万元,比去年增加17.78%,现将2014年任务分解给各乡镇(见附件),作为2014年度农民小额贷款各乡镇考核指标,并就落实任务指标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相关部门、经办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及促农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按照2014年农民小额贷款任务指标安排,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研究可行的措施和方法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把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等作为农民小额贷款的投资方向。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的特色资源,引导、带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典型示范户,通过项目来促进农民小额贷款。
三、强化宣传发动,切实为农民小额贷款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发动的形式要灵活多样,要利用媒体、授课、手册等进行农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流程等知识培训;要通过树立农民小额贷款发展生产、致富典型,让农民切身体会到农民小额贷款带来的实惠,带动农民踊跃贷款。
四、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农民小额贷款的合力。各乡镇、相关部门、经办金融机构要主动沟通,互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各乡镇在经办金融机构调查摸底、贷前培训、贷款清收方面要给予大力协助。经办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用足政策,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信贷技术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益,做到应放尽放,切实解决农民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资金困难问题。
五、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审核工作,对提前或按时还本息的,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季度及时将贴息资金发放给农户;要切实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推动全县贴息工作任务的落实。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领导,确保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调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家典(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文平(县政府副县长)
韦岳峰(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林 凯(县政府办主任)
李会能(县财政局局长)
周贤亮(县农业局局长)
黄启璋(县林业局局长)
李晓锋(县就业局局长)
林 锋(县扶贫办主任)
高照雄(县农经中心主任)
吴晓茵(县妇联主席)
李希丙(团县委书记)
周靖华(县人民银行行长)
蔡林振(农业银行保亭县支行行长)
黄海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龙册青(邮储银行保亭县支行行长)
闫文明(保亭融兴村镇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的县金融合作办公室人员也进行相应调整,办公室主任由王文平副县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林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吴宗涛副主任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其他组成人员:王李书(县扶贫办公室)、符周(县政府办公室)、杨月红(县财政局)、黎才燕(县人民银行)。
县金融合作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对县农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协调有关部门关于农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沟通、联系。
三、协调县担保中心业务工作。
四、全面负责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协调。
五、协调受理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申请,审查贷款条件。
六、负责农村小额贷款贴息的审查和审批。
七、协调对下级机构(乡镇涉农小额贷款贴息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八、负责对农村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的跟踪、检查,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九、负责每月上报各乡镇农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进度表。
十、督促农村小额贷款贴息的本息收回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编制小额贷款贴息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2014年各乡镇农民小额贷款贴息任务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4年各乡镇农民小额贷款贴息任务表
单位:万元
|
乡镇 |
全年任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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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茂镇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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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镇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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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镇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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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镇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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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城镇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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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玲镇 |
550 |
|
|
南林乡 |
380 |
|
|
六弓乡 |
350 |
|
|
毛感乡 |
350 |
|
|
其他(农场) |
470 |
|
|
合计 |
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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