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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县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修编)的通知
索 引 号:75439382-4/2014-04182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4年06月23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2014〕95号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3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县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修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的规定,《2014年度全县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修编)》(以下简称《预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各水库防汛责任人要按照《预案》的要求,加强对所负责的水库工程进行检查,了解水库工程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库工程度汛安全和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水库工程度汛措施。县“三防”办在今年汛前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时,根据水库工程的现状,制定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度汛措施,各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水库度汛措施,严格防汛纪律,禁止擅自超汛限水位蓄水,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
三、密切沟通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预案的规定,在防汛防台风紧急期间,要各尽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各类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防汛防台风和水库防汛值班。确保防汛防台风信息的及时传达和防汛政令的畅通,防汛防台风紧急期间,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切实加强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指导。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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