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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75439382-4/2025-0055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1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规〔2025〕4号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七仙岭农场、新星社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334号),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我县按照“谁起草、谁评估,谁实施、谁评估”原则,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重点对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印发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前印发的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定后评估。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废止11件,已被废止或已自动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1.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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