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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2015/06/06 1.1w 阅读 18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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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5439382-4/2015-0945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5年06月07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2015〕77号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7日 发布机构: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主要污染物总量

减排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整改方案

  2015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省政府考核市县政府履行污染减排工作职责的考核之年,为做好我县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终期目标,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琼府办〔2015〕64号)文件要求,针对我县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总结和梳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上年度污染减排任务指标要求及考核结果

  我县2014年化学需氧量排放为4465吨,氨氮排放量为460吨,二氧化硫排放为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17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府办〔2014〕90号)及我县制定的计划任务,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465吨,氨氮467吨,二氧化硫10吨,氮氧化物451吨。根据考核结果,2014年度我县完成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未完成年度农业源化学需氧量专项减排指标。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县上年度总量减排工作存在以下2个方面的问题:

  (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厂运行负荷率和进水浓度偏低。

  (二)农业源减排推进不均衡,形势严峻,未完成年度农业源化学需氧量专项减排指标:存在畜禽养殖场雨污分流不彻底、粪便堆放场、污水储存池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海南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深入开展城镇污水“截流并网、提高负荷”专项行动,推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扩建项目建设,修复渗漏污水管道和疏淤,完成老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提高县城污水处理厂入厂污水进水浓度。

  (二)强力推进农业源污染减排工作

  1.夯实农业源污染减排基础。对当前全县畜禽养殖污染状况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和分析,逐个摸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建设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做到一场一策,科学合理地排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时间表。

  2.全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按照减排责任书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纳入“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设施的督导检查,强力推动污染减排设施建设,确保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发挥减排效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海南省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治理,已建设的养殖场要加强对已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长期稳定的运行效果,积极实施升级改造,不断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水平。到2015年12月前,完成纳入“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治理建设(见附件:保亭县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整治情况表),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及废水贮存设施,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形成减排能力。

  3.大力推动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农业源污染物排放主要减排方向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当前,全县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物排放量比重较大,且污染治理水平相对低,各单位、各部门应尽快采取有力手段,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支持、技术指导等措施,鼓励引导养殖场(小区)由传统养殖方式向生态养殖方式转变,发展清洁养殖,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4.加强农业源环境违法查处,强力推进农业源减排工作。县环保、畜牧等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作用,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粪污综合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物排放和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违法排污及存在严重环境隐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处罚,直至关停。

  5.加大总量减排资金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统筹相关财政资金,争取国家和地方资金支持,大力支持总量减排工作。研究制定畜禽生态养殖及污染防治治理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化建设,支持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对符合有关条件、推行资源化利用和全过程污染治理的养殖场(小区)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提高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四、职责分工

  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各重点排污单位为总量减排的实施主体。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总量减排工作,组织总量减排核算、考核;加大环境违法的查处力度,确保减排工作稳步推进,负责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违法的查处,监督管理县污水处理厂减排设施正常运行。

  县发改局:负责争取总量减排扶持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总量减排重点治理工程。

  县水务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组织解决污水处理厂“两低”问题。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总量减排财政支持政策,拓宽资金渠道,保证专项资金有效使用。

  县农技中心:负责加快推进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

  县畜牧局:负责组织各畜禽养殖单位开展污染减排工程建设,科学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落实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项目,严格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项目备案管理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汇总、提供减排相关核算情况。

  各重点畜禽养殖单位:负责农业源减排实施的具体工作,作为总量减排的实施主体,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快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设施建设。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5年4月30日前)

  县水务部门对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收集管网的“跑、冒、漏”现象以及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排污口进行摸底排查;县环保部门会同县农业部门对当前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分析,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认真梳理分析,建立相关台账,并根据不同养殖场的实际情况提出治理意见,做到一场一策。

  (二)整治落实阶段(5月上旬至8月31日前)

  县水务部门针对县污水处理厂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环保部门会同县农业部门对我县畜禽规模化养殖业排查中发现存在的未办理环评审批、未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直到关停。

  (三)整治督查阶段(9月至10月)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现场检查、专项督查、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久拖不解决的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挂牌督办,对拒不完成减排治理的养殖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关停。

  (四)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回顾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对我县总量减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做好检查准备工作,迎接省主要污染总量减排领导小组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主体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总量减排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减排责任,分解减排任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总量减排工作。为做好总量减排整改工作,成立保亭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盘仁进(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宗涛(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 雄(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成 员:王维文(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龙仕侨(县水务局副局长)

      关若英(县发展与改革局副局长)

      张勇贤(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永芳(县农业局副局长)

      卓开平(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副局长)

      黄启春(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主任由王维文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总量减排日常协调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合,全面监督检查

  各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由环保部门牵头,发改、水务、财政、畜牧、统计、农业等部门协同配合的总量减排联运机制,按部门职责分工合力推进总量减排工作,统筹解决总量减排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涉及整改的企业开展定期检查,督促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进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加强指导协调,合力推进总量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责任追究

  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全县减排任务完成的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工作人员实施问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推诿扯皮的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大信息公开,把握舆论导向

  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全面深入宣传污染减排工作,提高群众参与污染防治的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污染减排氛围。

  附件:保亭县2015年度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整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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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