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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材料制作单位比选的公告
索 引 号:754391024/2026-00025 分 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文机关:保亭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10日 发文字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发布机构: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
材料制作单位比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夯实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基础,我局拟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申报材料制作服务单位1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七批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黎族民歌、黎族打柴舞、黎族酿酒技艺、苗族传统盘皇舞)申报材料制作服务(含申报书、申报视频、图片、辅助资料等全套材料)
二、选聘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 申报书:严格按省级非遗申报标准格式,完成4个项目申报书撰写、排版、装订。
2. 申报视频:每个项目1条,每条5—7分钟,MP4格式、1080P及以上、普通话配音+中文字幕、纪录片风格(非宣传片)。
3. 申报图片:每个项目提供10张高清照片(分辨率≥1800像素、JPEG格式),附文字说明。
4. 辅助资料:调查报告、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光盘等全套申报材料。
四、报名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公司简介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4. 具备非遗申报材料制作、视频拍摄、文案编撰等相关经验与专业能力。
五、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0日—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七仙广场路县文化馆二楼
七、报名方式(三选一)
1. 现场报名: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含报价单),按序装订、加盖公章。
2. 网上报名:
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aotingwenhuaguan@163.com
3. 邮寄报名:材料邮寄至上述报名地址(以收件日为准)
八、联系电话
0898-83669232
九、评选方式
资格审查+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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