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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2013—2014年度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bt0000/2014-03009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成文日期:2014年01月10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2014〕5号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0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2014年度冬季瓜菜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3—2014年度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13—2014年度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冬季瓜菜及常年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我县瓜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瓜菜产品消费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农业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瓜菜质量安全监管,科学使用农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用农药行为,全面提升瓜菜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目标任务
(一)冬季瓜菜100%纳入检测范围,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检测不合格的瓜菜不允许出岛和上市。
(二)豇豆、苦瓜、朝天椒、青椒、四棱豆、葫芦瓜、茄子、圣女果、四季豆、西瓜100%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出岛。
(三)禁用农药成分检出率控制在3%以下,违法使用禁用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四)冬季瓜菜质量安全重大事件零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广瓜菜标准化生产。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推广标准化种植,特别是苦瓜、青瓜、朝天椒、豇豆、青椒、茄子、四季豆等我县瓜菜主导产品,建立瓜菜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做到科学、安全使用农药肥料。(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技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广统防统治。加强瓜菜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时发布对应的防治措施,推进瓜菜统防统治防控示范基地和瓜菜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化防治队伍,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农民适时防治,实现从生产源头上保证瓜菜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农技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严防使用违禁农药,严格掌握采收安全间隔期。大力推广太阳能灭虫灯等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使用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同时,县农业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技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立严格的瓜菜检测制度。积极开展瓜菜农药残留检测,对500亩以上的田洋要建立田头质量安全综合服务站,对瓜菜年收购量5000吨以上的乡镇要建立区域性集散市场(收购点)检测站,冬季瓜菜品种100%纳入检测范围,切实加强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检测。加快保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和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田头监管3G系统建设,加强瓜菜产品的检测和追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农技中心、县工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严格执行市场准出制度。严格执行苦瓜、青瓜、朝天 椒、豇豆、青椒、茄子、四季豆100%凭证上市制度。强化对上市瓜菜检测,对检测合格的瓜菜产品凭《海南省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出岛和上市,坚决杜绝检测不合格的瓜菜产品进入市场,保证消费安全。要严把瓜菜出县关口,检测不合格的瓜菜不允许出岛、上市,严密追溯,严厉打击,严禁未持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和超标的瓜菜车辆出县域。(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农技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建立严格的农药监管制度。大力实施《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对农药经营实行特许专营,从销售源头上加强农药管理。继续开展物流企业农药产品物流配送专项检查,杜绝禁用农药流入我县农药市场。加强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抽查,重点检测常规农药中是否违法添加禁用农药成分,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违法添加禁用农药的行为。加快推进农药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农药店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对无证照等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并进行曝光。同时,加大农药执法力度,集中力量侦破大案要案,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实现违规销售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实行对举报违法销售使用禁用农药者重奖制度,凡举报销售禁用农药者,经核实,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举报无证经营农药者,经核实,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举报在瓜菜生产中使用违禁农药者,经核实,奖励人民币10000元。违法经营、使用农药举报电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38660383。(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八)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科技下乡等方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编写宣传资料,利用农药经营店、科技下乡、举办农技培训等活动场所发放给广大农民,营造出良好的瓜菜质量安全监管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瓜菜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农技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强化应急处置管理。不断健全瓜菜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加强应急值守,遇到突发事件,做到信息通畅、反应快速、处置及时,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适时宣传冬季瓜菜质量安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保亭县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 组,由县政府彭家典县长任组长,县政府王文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农技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市场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具体负责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贤亮兼任。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共同配合,全力抓好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县政府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确保正常工作经费,完善机构和人员编制;各乡镇相应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监管工作正常运转。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镇、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瓜菜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我县冬季瓜菜质量安全。
(四)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监管不力,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海南省冬季瓜菜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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