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依法拆除三道居十三队违法建筑物
6月19日上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道镇政府等联合执法,对三道居十三队罗某礼、罗某勉、蔡某坚、罗某勉的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面积594.09平方米。
据了解,罗某礼等4人未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在三道居十三队112号三道善农药店后侧擅自兴建1栋建筑面积为594.09平方米的三层楼房。2019年1月15日和11月22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催告》,并责令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催告》之日起3日内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但罗某礼等4人未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落实“两违”专项整治工作。(记者: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