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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十六条意见》解读

2014/03/09 6.3k 阅读 125 点赞

降创业门槛 给市场松绑

——《海南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十六条意见》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省政府日前颁布实施《海南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十六条意见》(以下简称《十六条意见》),将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就《十六条意见》的起草和实施等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省法制办和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

  “先证后照”阻碍经济发展

  此次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从“先证后照”转向“先照后证”,为什么要进行这种改变顺序的改革?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分析,“先证后照”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过高,造成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海南现行“先证后照”工商登记制度下,前置审批多达180项,且名目繁多、程序繁琐,难以兴奋市场主体,既不利于激发和释放全社会的创业热情,也不利于市场主体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无法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经济发展的需要。如:注册一个海鲜排档,在取得营业执照前,需要先取得环保、卫生、消防、餐饮服务等多个许可证,办好各类手续少则需3个月,长则需半年,准入门槛过高,人为地造成现有海鲜排档供不应求,尤其是旅游旺季,现有海鲜排档远远无法满足游客需求。

  二、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过高,无照经营行为“泛滥”。

  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高、办证难,客观上导致无照经营行为“泛滥”,对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合法权益保障形成威胁,不利于建立公平竞争、健康安全的市场秩序。

  三、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过高,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源泉。截至今年7月底,我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5.59万户,其中各类企业14.5万户,个体工商户29.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582户;(而截至今年7月底,仅广东省东莞市的各类市场主体已达55.6万户。)市场主体数量少、市场活力明显不足。

  四、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过高,群众反映强烈。

  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这样三个方面:1、工商登记当中涉及许可的项目过多,导致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成本过高;2、办照需要现场确认,给企业带来了不便,增加了企业负担;3、中介代理机构受利益驱使,在代办业务中弄虚作假,欺瞒企业和登记人员,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等。

  下放事权 创新服务 激活投资

  进行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同时,《十六条意见》推出一系列措施,简政放权,创新服务,多方面激活社会投资。

  关键词: 下放工商登记事权

  一是明确除外商投资企业外,省工商局登记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原则上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二是省工商局将原登记的1000万元以下注册资本(金)(含1000万元)的企业下放到企业住所地市(县)工商局登记管理。

  三是对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并申请冠“海南”或“海南省”行政区划的名称预先核准业务,可由企业住所地市(县)工商局直接办理。

  四是将各市(县)工商局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港澳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权,授予住所地工商所。

  关键词: 创新工商服务方式

  一是改革现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企业年检往往需要登记机关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给企业也带来了负担。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后,年报不是登记机关对企业的监督检查,而是企业向工商部门提交年报,登记机关只对企业年度报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年报由企业在登记机关所建立的网上申报平台上自助完成年报备案工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二是改革现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个体工商户备案制度。对符合条件、有规模、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鼓励、支持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三是构建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省工商局作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的牵头单位,提供网上年报和网上登记服务,开放网上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通过平台公示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各类市场主体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许可审批等信息。

  四是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是推行内资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对注册内资新企业涉及工商、质监、税务、公安四部门审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及印章刻制等“一照一章三证”,各级政务中心实施一个窗口受理、四部门同步审批、统一发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注册所有审批手续。

  海南企业登记制度重大变革

  《十六条意见》颁布实施,是海南企业登记制度的重大变革,将促进我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认真研究,人们会发现,《十六条意见》部分内容突破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放宽住所登记、建立公司秘书制度、实行形式审查原则等方面,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所突破。但应该指出的是,上述相关规定,均属于放宽对市场主体的限制和提供便捷服务的范畴,没有对市场增加限制和负担的内容,体现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减少登记机关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预的价值取向,与现阶段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方向也是一致的。

  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实行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和事权下放,有利于促进我省市场经济发展;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推动各部门加快转变监管方式,理顺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能;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市场主体加强自律,加快我省信用体系建设。真正实现该市场管的交给市场,该企业管的交给企业,该政府管的必须要管好,厘清政府部门的职责和相互关系,最终促使更多的市场主体不断涌现,呼应社会需要,激发企业活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记者 周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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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