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正背景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立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目标,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取消社会抚养费和相关处罚、处分规定。
为确保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确实施,重点围绕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处分规定以及将入学入户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挂钩的规定,2021年下半年部署开展涉及计划生育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二、修正内容

文件链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草案)